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门市税务局 > 高新(江海)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08:31: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东海路123号,邮编:529040,电话:0750-3818308,传真:0750-38183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依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维护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高质量推进高新(江海)税收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高质量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通过市税务局网站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025年,区税务局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发布通知公告及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25条,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传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等19768条。

二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实施靶向供给,积极通过新媒体渠道和载体公开解读税费新政策,创作《花样重阳 活出新气象》《共筑消费新生态》等政策宣传长图、海报《新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数电票操作指南—打印下载篇》等“一事一指引”,各类新媒体作品获上级采用20篇。通过线上渠道进一步创新宣传渠道,通过直播形式举办《新电子税务局技术与应用专题课堂》和《绿色环保的企业所得税税费优惠政策专题课堂》,观看人数超2000人。

三是聚焦“税收·法治·公平”常态化开展“税企面对面”活动,以正面案例带动诚信纳税的外溢效应持续释放。走访全国人大代表、科恒实业工程师丁雪梅,推送同川科技、德森智能等合规经营企业案例在《中国税务报》刊登6篇次,排名全市第一,营商环境成效获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各层级媒体刊发报道58篇次,持续壮大宣传声势,为落实“强基工程”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生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5年,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分管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严格审核发布流程,未出现信息空白、公开不当信息等情况。2025年,区税务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努力完善和丰富政府网站这一重要载体,依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2025年,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执法公示平台”新增“行政检查”栏目。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对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理地点、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及流程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检查,2025年,全面更新区税务局“权责清单”,确保完整无误。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贯彻《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公开信息送审单实行“三校三审”和归口管理,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将信息发布、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依申请公开、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指标列入绩效考评范围。通过政务公开电话、局长信箱、12345、12366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通过12345、12366等平台共办理纳税人投诉、咨询事项1380,答复局长信箱6件2024年,未收到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充分发挥,但对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虽然向多元化转变,但具体成效仍不凸显;二是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时效性、准确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积极改进:一是增强透明度和回应性。根据上级部门的新指示和新要求,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热点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与辅导,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网站专栏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jmjhsw_xxgkzn/zone_tt.shtml,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或者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