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韶关市税务局 > 乐昌市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08: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乐昌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一)不折不扣落实主动公开

按规定公布税收执法信息,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同时,紧贴实事热点、民生关注,开展“启新生 暖新芽 助新质”等税收宣传活动,制作“春风十里 税惠万家”“民法典与税收同行 ‘典’亮美好生活”等系列推文,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发布解读税费政策和服务信息,助力政策落地落实,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稳妥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解决群众涉税费诉求。2024年,共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份。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对外发布信息审批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按要求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四)稳步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栏目的设置,不断提升网站管理的水平,及时对各栏目频道进行更新。进一步加强乐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减税降费”专栏的建设工作,及时更新最新税费政策资讯。

(五)不断提升监督保障水平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压实责任,以硬指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好。按照网站栏目轮班检查要求,及时对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规范要求。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乐昌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税费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上述问题,乐昌市税务局将根据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相关税费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解读,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确保税费政策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乐昌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昌市人民南路25号,邮编:512200 ,电话:0751-5554747)。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