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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5:01: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新丰县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切实按照韶关市税务局和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关切,扎实做好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为推进依法治税、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一是由一把手领衔推进。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工作,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维护和更新县税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转。二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栏目内容维护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按主题、体裁分类,更加方便信息查找检索。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

一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等,及时让纳税人知晓相关政策信息。二是拓宽纳税人权利义务、重大服务举措内容的公开。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加大对实名办税、预约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的公开。三是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纳税人咨询热点、办税指南等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内容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实现以公开促落实。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实现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二是实现以公开促规范。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精细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信息内容、公开方式、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实现以公开促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信息,实现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五)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

一是内容审核更严谨。信息内容提供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需进行严格审核,推行“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发布。二是保密审查更细化。局内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等,均进行保密审查,实现流程痕迹化管理。三是审查责任更明确。确定栏目责任单位作为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公开信息符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

(六)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

通过门户网页、县级主流媒体、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社区宣传、地方重点领域公开专栏等方式,把税法、相关行政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相关的涉税文书、表格及涉税公告等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密切相关的内容,向辖区纳税人及社会人士公开,并及时做好信息资料的更新,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一是加强利用自媒体公开。依托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韶关市局专页新丰县局专栏,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务动态、规章文件和减税降费等信息,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安排专人维护,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性,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意见建议征集。二是巩固传统宣传媒体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多样的公开渠道,体验阳光政务服务。每周设定领导接访日,接受群众现场来访和电话咨询。三是丰富全媒体传播公开。加强与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素材。围绕政策内容和社会关切,提供畅通的采访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全年获《中国税务报》正面报道1次、获省级媒体正面素材报道1次、获国际日报、今日头条、中华网等网络媒体正面报道1次、获省局微信公众号正面报道1次,获韶关先锋微信公众号正面报道1次,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26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1

157.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较单薄。各股室和各分局提供的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经筛选后,可公开的材料并不多,导致了更新频率虽然符合更新要求,但内容略显单薄。二是管理人员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指标承接人和网页管理员身份重叠,对网页管理不够专业,在网页公开中仍存在不懂、不够熟悉的情况,有待加强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丰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与市局办公室和县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公开发布。二是加快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推进相关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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