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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09:0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以提升公开质效为目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海丰县税务局紧扣年度税收重点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海丰县税务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第一发布平台的核心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纳税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信息、政府采购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紧密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切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举措等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解读模式。线上通过门户网站、征纳互动平台等进行精准推送和深度解读,线下利用便民办税服务点公告栏、纳税人学堂、税企座谈会等渠道加强宣传辅导,切实增强主动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依法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发布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起草、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保密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核责任。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统一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格式和要素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海丰县税务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官网、办税服务厅等主渠道运维,确保信息动态更新、权威准确。规范对外咨询电话管理,提升应答质效。聚焦税费优惠与便民举措,创作优质短视频产品,用于宣传涉税事项。同时加强媒体协作,主动提供素材,形成传播合力,有效提升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评估,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海丰县税务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在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传播形式偏传统,创新性、吸引力不足,穿透力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针对性不够,对不同群体需求贴合度不高,精准推送欠缺;三是在数字化政务深化与公众知情需求升级的背景下,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专业能力需持续提升。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抓好改进提升:一是创新解读形式,聚焦热点推出短视频、图文等融媒体产品,让政策传播更接地气;二是学习先进单位政务公开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质量;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常态化培训、完善考核激励,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838号,邮编:516400,电话:0660-6690628,电子邮箱:hfxsw001@163.com)。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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