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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6:43: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8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陆丰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内涵新要求,紧紧围绕汕尾市税务局、陆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陆丰市税务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税收信息。20241月份至今,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100余篇次,其中,自主创作新闻视频脚本率先在广东卫视新闻频道播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开展答复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20241月份至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栏目布局,定期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配合陆丰市政府做好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动态更新。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资源,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政策宣传电子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子供纳税人阅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网站发展指引和考评指标,做好日常监测、内容审核和维护工作,对网站错敏字和错链断链情况及时进行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陆丰市税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本单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能力,对存在的问题以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持之以恒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陆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邮编:516500,电话:0660-88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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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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