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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09:40: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深入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紧扣汕尾市税务局、陆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锚定“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以公开助发展”工作方向,持续深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有机融入税收征管、税费服务、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通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务支撑。

(一)主动公开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税收信息2025年,通过各级平台刊发新闻报道70余篇次,其中,普法短视频《荔枝农户咋开票?汕尾税务来助“荔”!》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陆丰市融媒体中心等新媒体平台采用,有效提升不同涉税主体的政策理解度和税法遵从度。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条例》各项规定,规范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答复口径合法合规、精准规范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压实信息公开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布局,按主题分类梳理公开内容,定期开展信息更新自查与失效信息清理,保障公开内容规范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陆丰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集约化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依托办税服务厅阵地规范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政策宣传电子屏,常态化公开税收法规、优惠政策等信息;印制通俗易懂的办税指南、优惠政策汇编等资料供纳税人缴费人便捷查阅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对标网站发展指引及考评指标,扎实做好日常监测、内容审核及平台维护工作。常态化开展错敏字、错链断链等情况的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2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提升空间主要是信息公开精准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衔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本单位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纳税人缴费人视角,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体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强化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完善信息发布与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为纳税人缴费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邮编:516500,电话:0660-889001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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