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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08:31: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陆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严格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致力于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开局、破题,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抓手,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开拓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为服务陆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陆丰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一是理论武装锤炼法治思想。陆丰市税务局始终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学、支部导学、青年研学、潜心自学“四学联动”机制,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在陆丰税务系统落地生根。2025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相关专题4场次,各党支部累计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680场次,实现全局支部、党员学习全覆盖。同时,组建“红小税”青年讲师团,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以及“强基工程”部署等,常态化开展“红旗领航+青税领学”理论宣讲30余次,强化青年干部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自觉,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法治税务建设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二是创新警示教育形式。系统性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领导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前往汕尾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3批次86人次,将警示教育作为深化法治思想建设、强化纪律作风的关键抓手。

(二)压实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陆丰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重担,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示范引领作用,以“头雁领航”之势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为陆丰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筑牢坚实根基。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发挥领导统筹核心作用。坚持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法治是税收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将法治税务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坚持以身作则,把学法用法作为履职根本要求,主动践行尊法守法要求。带头践行宪法宣誓制度,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带领领导干部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切实增强税务干部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公仆意识;带头讲授《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法治思维引领新时代依法治税新实践》专题法治课,并带头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年度学法考法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决策与统筹协调功能,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2025年累计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体系化协同治理深化法治税务建设。2025年以来,陆丰市税务局抓住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关键契机,以法治护航税务建设发展,实现税收收入规模与质量双提升,全力以赴为我市推进“百千万工程”筹集财力,为陆丰市“十四五”圆满收官和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一是持续落实减证便民措施,推进柔性执法。开展“说理式执法”,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累计适用711次,免于处罚金额30150元。落实减证便民措施,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落实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适用告知承诺制4585件。二是开展税务合规宣讲,共创“税收·法治·公平”新格局。利用“税官讲税法”等形式,聚焦税务合规,开展法治宣讲4期,累计200人次;针对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开展面对面政策宣传辅导1期,累计100余人次。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提高税法遵从度、共担税务合规建设之责,推动陆丰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涉税费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建立税费争议化解工作台账,实现受理、流转、调解、反馈闭环管理,推动争议调解端口前移,整合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力量下沉参与调解,依托办税服务厅调解室、征纳互动平台等载体,不断丰富和完善税法援助内核,推动权益纠纷就地化解。全年有效化解税费矛盾争议29件,回复陆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交办诉求5件。四是规范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深化依法治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审议修订《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本级及派出机构权责清单》,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五是严格法制审核工作,强化税收法治建设。2025年以来,落实法律顾问服务、咨询和合同合法性审核事项共40余项,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0余件,处理人大、政协提案答复20余宗,办理政府部门间往来涉税文件50余份,依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六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将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实施人才培养激励计划。成立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执法考试备考工作方案,建立“一人一档”的个性化学习台账,以数据为导向,落实督学提醒和通报制度,实现日常学习常态化、正规化、制度化;鼓励干部考取“五师”专业证书,年内新增法律职业资格持证人员1名、税务师1名,强化专业人才储备;指导和督促全员参与2025年学法考试,实现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七是强化政策适用管理,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成立并召开政策和收入联席会议10期,及时传达总局、省局、汕尾市局联席会议精神,并结合陆丰市税源结构特点与实际执法难点形成本地化实施方案,部署推进政策适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优化税费服务,以精准高效服务践行法治为民宗旨。陆丰市税务局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推动税费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转变。一是拓宽便民服务渠道。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设置税务、社保、医保“一厅联办”窗口,实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19项高频业务“一厅联办”;通过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实现简事快办、难事帮办,大幅度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避免“折返跑”;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实现非接触式办税率超99%。二是积极响应税费服务诉求。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充分利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聚焦企业涉税费诉求与实际问题,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年内共组织召开“税企面对面”座谈会4场次,收集解决涉税费问题17个,累计按期限办理并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工单、12366诉求热线转派工单556条。依托“政策找人”机制,紧扣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精准推送税惠政策、操作指南、提示提醒等信息,累计向辖内纳税人精准推送适配政策信息11.4万条。三是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聚焦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强化与工商联、银行机构的沟通合作,依托“银税互动”机制,精准聚焦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帮助企业破解资金周转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帮助61户纳税人申请到授信额度7258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陆丰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法治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和新要求,当前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

(一)法治思维与业务实践的结合深度有待加强

部分干部在应对新经济业态税收管理、复杂涉税争议化解等挑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主动性和能力不足,“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惯性依然存在,如在日常执法中存在有些执法文书表述和文书送达不严谨、行政处罚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其根源在于,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法律法规原则、相关程序规定的理解和执行未能完全贯穿每一个执法环节,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二)税收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精准性有待提升

面对部分复杂或边界较为模糊的税收政策时,不同部门之间、不同执法人员之间仍偶有理解不一致、执行口径存在细微差异的情况。这反映出,政策解读与实操指导的衔接不够紧密,缺乏标准化、可视化的执行指引,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常态化、滴灌式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另外,基层税务部门受职能和人员限制,运用大数据深入分析执法风险的能力还需提高,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程度有待加深。

(三)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人才储备总量不足,结构较为单一。陆丰市税务局现有公职律师2名,人才数量与人才结构与法治税务建设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尤为突出的是暂没有具备深厚法律素养与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难以满足复杂涉税法律实务处理的需要;二是实践能力有待提升。因日常案件数量较少,岗位配置等客观原因,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办理的机会不多,普遍缺乏案件办理经验,理论知识与实操应用衔接不够紧密,导致复杂涉税法律问题处置能力不足。

(四)税收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优化

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创新,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以案释法的深度和吸引力不足,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主体的差异化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普法供给与实际需求存在错位,导致普法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继续提高依法行政质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党委会、局务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健全“党委示范学、支部深入学、青年系统学、全员覆盖学”的常态化机制,推动法治思维真正融入税费征管、纳税服务、风险防控等各项业务实践当中,切实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打造法治人才“生力军”

坚持将法律知识的更新纳入干部教育必修内容,继续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在职研究生、“五师”专业资格考试,探索将专业资质与人才评价、岗位选拔等适度挂钩,进一步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保障和使用机制,确保其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案件法律论证、复议应诉及疑难争议调解中发挥其专业优势和实质性作用,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以宣传教育为导向,持续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为契机,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聚焦辖区内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及小微企业等共性需求,开展精准普法。依托“税官讲税法”等特色活动,积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活动,抓好税收新闻报道,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诚信纳税遵从度。

(四)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夯实税收征管法治基础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开执法结果,确保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全面深化“说理式执法”,落实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遵守《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精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量罚适当。

(五)以制约监督为抓手,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化内控监督平台应用,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关键领域及高风险环节的日常监控与动态预警,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使内控制度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铁笼子”。同时,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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