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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09:37: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与社会关切,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机构概况、行政执法等信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围绕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法治集市、税企座谈会等活动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渠道同步推进的宣传新格局,发布新闻稿件超60篇次。优化政策精准推送,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运用大数据实现“政策找人”,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主动提高普法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畅通申请渠道,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加强内部联动落实依申请公开法制会商审核机制,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沟通服务围绕群众关切加强前置服务,依法保障申请人权益。2025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一属于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活动,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其二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作无法提供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通过统一平台发布信息定期核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严格压实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细化部门与岗位职责,提升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平台建设维护,动态更新栏目内容,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规范对外咨询电话管理,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

明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完善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责任问责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热线等收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6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开展税费政策宣传的深度和精度有待进一步提升。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问题短板,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日常培训,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宣传载体与形式,拓宽宣传覆盖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陆河县河田镇人民南路砂坑路段142号,邮编:516700,电话:0660-5505339)。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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