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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04: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维护政府信息平台内容,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利用网站平台公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网站平台下开通网页,以市税务局网站专栏形式外对展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3条。二是落实新闻发言制度。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费办理不出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事件以及关键时间节点,积极筹谋新闻宣传、新媒体宣传工作。相关新闻宣传被学习强国、腾讯新闻以及《珠海特区报》等新闻媒体采用合计107次。制作报送微信推文,19次被国家税务总局、广东乡村、珠海女声、今日斗门等微信订阅号采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和维护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继续做好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的公示公开,年内新增人事教育和税收统计等模块的内容。二是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实行扎口管理,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含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税费信息的保护,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珠海市税务局网站专栏、税企微信群、斗门办税服务厅等渠道,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减税降费专栏挂网政策等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和税费政策宣传面,迅速将减税降费政策送到群众身边,确保应享尽享,为企业发展增添动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组织架构。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新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信息公开主办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提高队伍专业能力和素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日常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争取做到人人知晓,骨干精通;二是制作互动长图、短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税费政策宣传和解读产品;三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斗门税务分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邮编519100,电话0756-633017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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