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高新区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珠海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原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地税分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2018年,高新区税务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规范。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新区税务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做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市税务局的指导下,区税务部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工作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审查流程,统一规范表证单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
(二)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将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推力,强化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按照市税务局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新区税务局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同时积极查找政务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调整完善,开展了保密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与责任。
(三)拓宽公开内容,适时开展公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税收改革等税收政策的公开,加大对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个税改革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发布税务机关机构改革相关公告,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四)多方协同联动,全面畅通渠道。推进传统渠道的优化升级,积极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利用办税厅电子屏、公告栏等开展各类税收政策宣传及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新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要求及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在网站公布需主动公开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税务新闻发布、网上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信息及税收收入信息等。同时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2018年,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总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数量
2018年,高新区税务局、原珠海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原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地税分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优化。
接下来,高新区税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部署,进一步加大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发挥各平台集群效应,努力推动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