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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04: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异,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邮编:519090,电话:0756-6159911,传真:0756-615958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湾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珠海市及金湾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线下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和宣传栏公开税收政策、通知公告、办税指南等。二是线上多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税务网站的建设,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2020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通知公告1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24次,新媒体信息被省税务局、市税务局采用27篇。有效发挥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渠道的作用,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四)监督保障

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金湾区税务局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实行硬性考核约束,进一步促进全局政务公开的能力提升。同时梳理政务信息公开各栏目的内容发布规范、频率及保障部门,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五)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在金湾区政府网站设置了减税降费专区,分别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他热点等四个专题,及时公布国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2020年,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开相关减税降费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938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7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137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59,47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金湾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随着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提升、公开内容日益细化,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优化,尤其是对区政府网站提供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2021年,金湾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构建金湾区标准规范、精准高效的政务公开体系,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及获得感,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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