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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7:00: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34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香洲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确保税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效。香洲区税务局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要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想所盼,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公开、及时知晓,精准提升主动公开质效。2024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4条。

二是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2024年,香洲区税务局共收到119条公众通过“广东税务互动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全部严格按流程规范办理,并依法作出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质效得到了不断提升。

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香洲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机制,扎口管理,在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四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与回应。紧密围绕最新税费政策热点,会同市税务局,综合运用部门解读、媒体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累计开展专题新闻报道49篇次,制作新媒体作品38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2024年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2024年数量)

行政处罚

820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0

0

0

0

3

1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2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3

0

0

0

0

0

1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1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6

   0

0

0

0

   3

1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4

0

6

0

0

2

0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区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整体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通俗性不足,尽管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可内容依旧较为晦涩,未能充分达成方便纳税人理解的目标。二是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欠佳,针对特定群体开展的专项政策宣传,分类不够精细,未能实现便于纳税人检索查找的目的。三是政务新媒体与网站的运营机制尚需完善,传播成效有待提升,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香洲区税务局将坚决按照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高度。一是着重开展税费关键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加强对政策要点的提炼总结,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的深入宣传推广。二是全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优化政策图解内容,在解读时多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附上通俗案例,助力纳税人与缴费人精准把握政策。三是大力强化政务新媒体和网站管理,重点加强内容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增强政策宣传贯彻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及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拱北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吉大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异,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邮编:519000,电话:0756-8717567)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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