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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1:31: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香洲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香洲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年举办税收政策专题宣讲活动10余场,前往香洲区党政部门及重点园区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近10场,结合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定制个性化培训9场。联合市税务局筹办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协办“合规经营 诚信纳税——看税收走基层”主题网评活动,与人民网、南方网等媒体一同走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度观察诚信纳税赋能企业发展的优秀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针对高频次申请事项按照上级统一答复口径,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接收公众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严格按流程规范办理并依法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机制,扎口管理政务信息、执法公示信息等,及时准确发布各类行政执法公告,定期清理过时、失效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推动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门户网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5条,及时更新优化全责清单、行政检查、办税地图等模块,新增专项检查计划、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日常检查计划等子栏目,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

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和研讨,发挥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稿件发布涉密审查制度,推动各部门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82

行政强制

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6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2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4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2

0

7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整体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主动公开内容审核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解读的精准性需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香洲区税务局将坚决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执法规范开展多渠道、精准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应用效果。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敏感词汇、关键数据等内容发布前的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信力。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动,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响应及时、程序合规、答复准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及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拱北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吉大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异,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邮编:519000,电话:0756-8717567)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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