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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4-01-25 18:16: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31231日,我区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以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体)名单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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