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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太平税务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广州沛泉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5 15:35: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沛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ANGQ42Y):

因通过实地核查,你单位已不在注册经营地址经营,查无下落,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穗从税太平检通〔2024〕24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太平税务所(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回归路1号)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穗从税太平检通〔2024〕24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检查通知书》(穗从税太平检通〔2024〕24 号)正本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太平税务所

2024年9月2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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