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17:54: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都灵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以下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名称(文号)

广州市都灵贸易有限公司

91440105572154603H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7号

广州帝象贸易有限公司

91440105320923701R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9号

广州上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91440105775672363X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10号

广东宝瑞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

91440101MA59E74J04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11号

你(单位)可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查看附件文书,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文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2026年5月13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