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都灵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以下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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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文书名称(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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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都灵贸易有限公司 |
91440105572154603H |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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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帝象贸易有限公司 |
91440105320923701R |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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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91440105775672363X |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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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瑞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9E74J04 |
阻止出境决定书(穗海税阻〔2026〕11号 |
你(单位)可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查看附件文书,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文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