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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决定:
任命卢莉莉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任命郑典鹏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凤阳税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