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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6:09: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荔湾区委、荔湾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形式,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到荔湾税务工作方方面面。持续深化“法治就在你身边”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于全市率先创建税收法治保障实训基地,打造3大类24门实训课程体系,稳步推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统筹组织收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协同增效原则,树立“1个挖潜增收目标+N项组织收入工具箱促收措施”收入分析协同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组织收入工作任务。

(二)落实税费优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组织编制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三)创新服务举措,厚植营商环境沃土。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荔湾区首次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聚荔赋能”税收服务荔湾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与辖区21个经济联社磋商并签订《税收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合作备忘录》,以税收助力老城市焕发新活力。打造“心聚荔·税同行”税收宣辅品牌,推进税费政策精准宣辅,开展专题走访宣讲活动,为荔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税收力量。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无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未按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加强政策效应评估反馈。加强对新老税费优惠政策的统计核算,向上级报送税收政策效应分析5篇。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税收调研,有5个调研课题获评广州市税务学会2023年税收调研优秀文章。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为决策部署和重大事务等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法制审核。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全省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组织开展“送法律服务进税所”活动,编制“执法错题集”,帮助税务干部规避执法风险。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探索信息化监控。

(三)加强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扣开展主题教育、税费优惠政策延续等重点工作,讲好税收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故事,全年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推动政策落地等工作情况获各类媒体报道逾百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党委带头主动研究部署,扎实做好突发应对、信访舆情等运转保障工作,着力建立风险研判应对闭环管理链条,推动风险防范意识更强化、风险研判更及时、处置化解更高效。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邀请纳税服务体验师等方式,充分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减少征纳双方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创新构建税费争议三级调解机制,用“党旗红、税务蓝、榕树绿”三原色,搭建起化解群众税费争议的“彩虹桥”,相关做法荣获 2023 年荔湾区“红荔杯”工作创新大赛三等奖。在南方茶叶市场等全国范围内的龙头专业市场挂牌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推动构建“1 个区级+22 个街道+4 个专业市场”全覆盖的社保费争议联合处置体系,妥善化解社保费争议,切实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

(二)规范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23年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办理时限办理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办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宗、二审案件1宗、行政监督案件1宗、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1宗。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全力推进“智慧型、治理型”内控监督体系,强化内控指标建设,持续丰富风险疑点指标库。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落实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善配合审计机制建设,配合外部审计和上级监督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持续推进税企廉洁共建和特约监察员制度,拓宽外部监督广度。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中。发挥官方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窗口作用,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3份。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改革,通过推广应用税费任务管理平台,有效支撑改革要求。全新升级“智税易云服务体验厅”,创新打造“云会客厅”,拓展跨部门智能化服务交互新场景。

(二)构建数电票防控新体系。深入分析数电发票虚开新特征,创新打造数字化电子发票风险智能识别应用。持续优化发票风险阻断机制,实现疑点数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税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行述职述廉述法,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督促检查。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税费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税收法治保障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大讲堂活动,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首届广佛税收法治协作交流会暨“案说税法”实训活动,聚焦热点案例开展税费政策研讨提升干部法治思维。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人才新型智库作用。

我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法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少数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持续开展法治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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