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河北路办公区节能改造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187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河北路办公区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9万元
采购需求:
实施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办公区的中央空调已经使用二十多年,机器老久,冷水管漏水时常发生,风管老化破损严重,管道内壁陈年污垢无法清洗,耗电多,噪音大,制冷效果大打折扣,以上问题影响节省能源及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为了改善这些问题节约经费前提下,决定在现有的外机冷却塔主机不更换,对室内的出风口与管道进行维修改造。
本次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办公区其中16、18~22、24、25层进行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需要对办公区内原有的中央空调风机盘管、温控器、管线、风管、风口百叶、阀门拆除,更换为卡式风机盘管及相应管线、温控器、冷冻水管及保温、阀门,另外对16、18、19、20、21、22、24、25层过道的冷冻主管进行除锈、保温换新。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8.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2月26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方便投标人了解实际情况,采购人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请各投标人参加踏勘的人员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佩戴口罩、安保登记等工作;如近期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务必提前告知。
集中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10:00 统一踏勘
集中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00号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336106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漆小姐
电话:020-83186862
邮箱:sczx3@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510030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3361063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