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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非正常户公告
非正常户公告(2022年1月)
发布时间:
2022-02-10 17:00:44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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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名单(2022年1月).xlsx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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