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税务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一税务分局)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立足法治、规范、统一的要求,从统筹协调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维护税务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规范性出发,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和职能转变,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着力打造效能税务,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依据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权责清单》编列监管执法业务领域的权责事项(含子项)共1项,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将1个权责事项按照权力类型划分,包括其他权责事项1项。
第一税务分局应当贯彻落实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各项要求,按照本级《权责清单》的要求,推动依法全面正确有效履职。权责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权责事项不同类型和特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提高税务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权责清单数字化运用。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变动的权责事项按程序及时调整。
权责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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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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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管执法 |
081800 |
纳税人税收风险分析及组织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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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责事项 |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二、主要任务(五)优化税务组织体系 省级税务局重点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及税收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市级、县级税务局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
一、相关程序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