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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5-11-28 17:00:00来源: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编制说明

税务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一税务分局)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立足法治、规范、统一的要求,从统筹协调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维护税务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规范性出发,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和职能转变,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着力打造效能税务,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依据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权责清单》编列监管执法业务领域的权责事项(含子项)共1项,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将1个权责事项按照权力类型划分,包括其他权责事项1项。

第一税务分局应当贯彻落实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各项要求,按照本级《权责清单》的要求,推动依法全面正确有效履职。权责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权责事项不同类型和特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提高税务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权责清单数字化运用。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变动的权责事项按程序及时调整。



权责事项表

序号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编码

权责事项

子项

权责类型

设定依据

履责方式

追责情形

1

监管执法

081800

纳税人税收风险分析及组织应对

其他权责事项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二、主要任务(五)优化税务组织体系 省级税务局重点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及税收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市级、县级税务局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一、相关程序
1.风险分析。省、市税务机关研究建立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并运用指标和模型,对涉税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识别,形成税收风险应对任务。
2.风险推送。省、市税务机关扎口管理本系统税收风险应对任务,并统筹组织开展应对。
3.风险应对。省、市、县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风险和信用状况依法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4.反馈考核。省、市、县税务机关对税收风险应对结果进行跟踪指导。
二、工作要求
1.充分归集和运用内外部涉税信息,夯实税收风险分析的数据基础。
2.持续优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
3.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共享信息进行税收风险分析。
4.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监督措施
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监控和风险应对效果评价结果的应用,完善管理措施,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实现持续改进。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3.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5.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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