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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2023年11月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1:48:07来源:征收管理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截至20231130日,下列纳税人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现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仍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追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202311月非正常户认定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3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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