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在市税务局和东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筑牢法治思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形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
(二)日常学法常态化。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级联学机制,推动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截至11月,制定党建工作和青年理论学习指引11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期,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17次、党员大会74次、党课56次、主题党日活动204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66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推动纳税服务质效提升。我局作为全市办税服务厅转型试点单位,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以“双减”带动“双提升”为转型整体思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转型实施方案》,盘点办税缴费设备、宣传辅导设备,规范维护自助办税终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流动导税区、导办咨询区、简事快办区等多个功能区,规划前、中、后台区域设置,合理配置人员,促进前中后台一体化高效运转,推动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转型后,人力资源从前台向中后台转移,征纳互动人员增加50%,税费业务线上问(办)占比近90%,平均办理时长比2024年同期缩短40%,实现纳税人进厅频次和在厅时长大幅缩减。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如大征期、新政策发布、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服务需求面对面”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5场,邀请涵盖出口企业、涉税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累计76户企业代表参加,现场为企业解答19条问题建议,有效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全面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一是落实“强基工程”夯实征管基础。以数字化转型抓手,充分借助5C5R等大数据加强对未办税户、发票赋额管理、重点项目的管理。针对重点行业全链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全面摸排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将申报比对数据与摸排差异较大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强化疑点指标整改,不断完善日常纳税服务、税款征收、风险防控、欠税管理等各项工作,为组织收入工作与精准高效监管夯实基础。二是不断优化办税服务体验。推出税费一致性服务,对股权转让、法拍房等13项高频、复杂事项,在执行业务保障平台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表单填写、模板参考、办理步骤、留存资料等,在东源范围内保持税费办理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为纳税人提供一次性、一致性业务办理服务。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开展延时服务,设立现金征缴专窗,线上集约受理、线下一厅联办,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提高“办好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制度风险。2025年,我局未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
(二)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5年,根据相关规定对4类共212份税务执法文书开展规范性自查,发现12份问题文书,及时提醒、跟踪督促,并已完成全面整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统一思想,形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共识,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健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遵循依法决策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根据《河源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有关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新要求,严格按照上级制发的“三项制度”配套文件与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过程可追溯,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开展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积极落实“首违不罚”事项制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进一步开展精确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枫桥式”税务分局的作用,进一步明晰“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各类事项清单,结合精诚共治,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地方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妥善处理执法争议,把涉税争议化解在前端。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办税厅进行突发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的处置技能,保障办税服务厅平稳运行。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点加强在大征期、政策变动等关键时期的舆情动态跟踪,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防范负面舆情。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工作,确保人财物安全。2025年以来,县税务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着力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实行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将潜在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
(二)加强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设置“税法援助”专窗和“税法援助服务中心”,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青年税悦”学堂、权益保障区等多个功能区,压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依法分类处理,强化督导办理,聚焦党建引领、依法治税、税费服务、矛盾化解、队伍建设“五点”同向发力,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三)多管齐下开展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主动融入“地方治理”,牵头联合县公安、司法、人社、医保、信访、政数、法院等八部门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设置工作专班,根据争议事项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解工作。建立社会保险费共管共治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严格按照我县社保费投诉举报争议处理工作指引开展系列调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协作能力不断加强。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意见》,加强风险事项的内部防控,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积极配合上级督察内审的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出口退税领域、涉农企业地方财政返还、个人所得税递延分期缴税、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排查整治自查等工作开展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发挥好纪检部门的专项监督作用,引导群众进行外部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更好的实现监督的全覆盖。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税收法定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发布涉税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发挥大运维机制作用,加强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等核心征管系统的运行保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结合征纳互动、自助终端等渠道辅导纳税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优质的办税服务。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积极探索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合作机制,构建“司法部门+税务”的涉税协作新格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司法拍卖税费征缴质效,以税务力量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管协作58户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对全县税务系统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定期研究法治税务建设,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工作格局,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见效。
(二)做好权责清单修订与发布。开展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修订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机构职能的调整及时完善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时效性和权威性。通过全面依法行政会议对权责清单送审稿开展审议,利用官方网站等对外途径向社会公布修订后的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5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其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税收执法规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税务执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持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强化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积极运用“老带新”、“传帮带”模式,培养一支专业素养高的法治化人才队伍。二是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意识,把牢监督关口,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优化执法方式,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最新要求,全面提高执法效能,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创税收法治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