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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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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5:56: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阳明税务分局。负责阳明镇、合水镇、大坝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彭寨税务分局。负责彭寨镇、贝墩镇、古寨镇、林寨镇、青州镇、公白镇、东水镇、礼士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下车税务分局。负责下车镇、优胜镇、上陵镇、长塘镇、热水镇、浰源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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