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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11:50: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邱镜明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180108,申明作废。

曾胜环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180104,申明作废。

梁国旦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180117,申明作废。

曾辉莹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210109,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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