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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17:33: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张水桥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180147,申明作废。

李民贵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180149,申明作废。

钟媛媛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210105,申明作废。

万琴会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210171,申明作废。

郭雨奇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210102,申明作废。

曾金铭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4210111,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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