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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三楼谈话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16:53: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三楼谈话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三楼谈话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0GCZC-QYZB-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2-33188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地址: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经六北路

联系方式:邬先生0762-3236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762-3318899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三楼谈话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0GCZC-QYZB-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三楼谈话室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65152.76;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由于项目工期紧张和现场施工条件复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于2020年05月25日至2020年05月27日期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了解建设需求,由采购人确认后出具现场勘察证明文件;(现场勘察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址查询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为准)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25日至2020年05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 月28日下午15 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四楼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2020年05 月28日下午15 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四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05月25日至2020年05月27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gdgczc.com/ )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邬先生

采购人地址: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经六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18899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三、四层

邮政编码:517000

电邮:gczc3318899@163.com

传真:0762-3318899

网址:http://www.gdgczc.com/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2-331889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51527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四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29号四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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