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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0:40: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16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甘正栋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2180147,申明作废。

罗忠民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2180113,申明作废。

王兴林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2180161,申明作废。

林伟星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2180212,申明作废。

巫美玲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2180191,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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