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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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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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441602MA55X04C46 |
河源市弘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江伟文 |
24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