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紫金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增强税收法治观念,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紫金县税务局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重要论著作为本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同时积极组织专题学法考试,在2024年度学法考试中,全局平均分99.33分,143人取得满分,优秀率达100%。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2024年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网、中国日报网播报了我局《为女性创业就业提供个性化税费服务》《河源:“税力量”助企破浪出海》等优秀普法事例。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依法进行税费征收工作。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2024年,全县税务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9.39亿元,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13.00亿元,组织非税收入1.66亿元。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充分利用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切实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思想直接融入税源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三是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落实组织收入责任,推进地方经济发展。2024年,撰写了4份税收分析报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成立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牵头落实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强化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经自查,我局未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
(四)优化纳税服务。一是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研,强化组织领导。通过纳税人满意度专班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组织税务干部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台账,逐一分析。二是积极推进契税“零跑腿”,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组织专人定期开展线上业务辅导和培训,在交楼处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契税掌上办,打通全流程环节,一站式办理。三是开展“零距离”了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联合紫金县医疗保障局、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紫金县支公司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征缴宣传活动,用“面对面”+“手把手”落实群众参保服务,帮助缴费人了解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引导群众及时参保、放心参保。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自查,2024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4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深度研判外部门征求意见稿。引导外部门正确奖补,及时提醒政府部门不得以税收数据作为财政奖补依据,避免不正当激励,构建多元公正的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财政奖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大税收执法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三是做好风险评估,对税收决策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坚持重大行政措施文件政策由政策、法制部门会签制度,在重大行政措施实施前,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二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决策、税收执法以及内部行政管理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促进执法规范和管理规范。目前,聘请公职律师1名。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做好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使用与信息公示工作,对我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监督救济信息等及时进行公示,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公示平台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欠税公告、税费减免(减税降费多缴应退)、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结果等执法信息。二是按规定全面配置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配备30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记录仪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讲解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严格做好执法记录仪领用(使用)台账。
(二)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大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通过集中学、自主学等方式,系统性、持续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抓好两批“首违不罚”事项14项清单的落地落细,做好“事中管”“事后评”,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应对“首违不罚”应享未享事项,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9项。
(四)强化内控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紫金县税务局内部控制专题培训会2次,切实提升执法质量,推动执法程序的优化,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确保每一个行政行为都有法可依。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合理应对突发事件。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统一指挥、注重预防、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与当地政府、专业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逐步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健全应急协调工作机制。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决执行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按《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复议的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4年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落实信访和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对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倾听纳税人的诉求为基本要求,扎实开展信访工作,2024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例,已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完毕。
(三)积极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建立涉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预防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为重点,秉持着“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理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税收营商环境。2024年,已完成5个税务分局的枫桥式税务所建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用好内控平台,将税收执法责任制固化到信息平台当中,提升税务人员利用信息平台主动纠错纠偏能力,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对确属过错的严格追责,以责任追究倒逼主动作为、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2024年,共启动3次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批评教育5人,免予责任追究8人。
(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监督形式多样,包括专项检查、日常抽查、执法督察、审计监督等,以及纪检部门对各部门廉政方面的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在监督内容上,主要侧重于纳税服务质量、公正执法情况、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规定的公示类别、事项、环节、内容、范围、时限、程序等进行公示,积极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广大纳税人对税收行政执法的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办税厅智能化建设。整合升级自助办税服务区,成立集约运营中心,构建起了“电子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服务格局。通过智能化手段提速一般业务办理,加强电子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渠道应用,确保纳税人疑难“线上答”、涉税事项“远程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二)推进数字化执法,推行执法文书电子送达。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设置风险指标进行比对,通过案头分析来筛选税收风险疑点,精准应对。另一方面逐步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税务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税收工作重点时充分考虑法治要求,坚持法治理念贯穿始终。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重视培养税务法治专业人才,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另一方面是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激励税务干部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风险意识,把牢监督关口,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税务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继续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创新数字化执法和监管方式。运用税收大数据,不断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实行智能化行政执法和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在刚性执法过程加入柔性手段,在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