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期)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名单详见附件),责令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
2025年7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期)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名单详见附件),责令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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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