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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3月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10:18: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代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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