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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4-10 09:23:00来源: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县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正常纳税人(企业、单位)欠税公告信息表、非正常纳税人(企业、单位)欠税公告信息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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