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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6:4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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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联系人:彭俊钧

联系电话:0752-6288850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

附件:惠州市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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