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联系人:彭俊钧
联系电话:0752-6288850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
附件:惠州市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
惠州市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联系人:彭俊钧
联系电话:0752-6288850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
附件:惠州市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