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送达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5:32:12来源: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因无法与以下纳税人取得联系,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15日内申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