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潜在供应商应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长宁税务分局局部修缮工程
(二)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82,507.5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507.59(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长宁税务分局局部修缮工程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82,507.59 |
(五)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6288986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