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陈旭升,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23230119。
钟惠民,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23180123。
黄瑞媚,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23180303。
陈立强,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2318026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