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和惠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税务法治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始终将税务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常态化法治意识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计划,2025年党委会议共学法10余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的“头雁效应”。坚持健全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学习中,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自主学习等形式,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广东普法”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党章等相关内容学习教育。坚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长廊和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普法视频和宣传标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征管工作职责
(一)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原则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守组织收入“红线”,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依税源征收税费,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聚焦税收收入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依法依规统筹推动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总体相协调。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传达学习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文件和更新政策答复口径,通过整合匹配税费政策和纳税人类型数据,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活动,累计开展约20场税宣活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持续跟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和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工作,加强政策适用管理,积极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畅通线上线下办税缴费渠道,推动服务便捷化、法治化。创新成立“1+5金枫服务团队”,大力推行“导办预检、简事快办、疑难专办、预约答疑”等前端服务模式。梳理整合18项高频业务纳入“简事快办”清单,打造“10分钟办税生态圈”。深化智慧办税体系建设,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等渠道办理业务,大幅度降低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长。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制定和修订县局和分局《权责清单》及《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厘清权力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机制,及时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并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同时,按时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律顾问服务中,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持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对属于《惠州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范围内事项,在作出执法决定前,按规定程序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对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执法决定,召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研究讨论,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有关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办税厅LED显示屏等方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税务执法全过程进行照片或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2025年累计启动近20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保证“双公示”数据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全面性。2025年已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推动税务处罚“首违不罚”流程的持续优化,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首违不罚”适用情形及操作方式的指导意见,降低纳税人“非主观故意”轻微涉税违法行为的办理成本。
(三)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一是健全内部争议化解机制,依托“难事帮办”窗口,建立疑难问题、矛盾争议的“一站式”接收、分类、上报、协调、跟踪、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纳税人合法诉求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二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不动产、社保等部门推动信息共享与执法协同,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合力。三是定期安排值班律师在我局调解中心受理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涉税咨询和争议事宜,积极推进涉税费争议调解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机关值班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应急制度,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及时,紧急来文来电处理高效,突发事件妥善应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通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安全演练实战能力、优化服务场所安全管控等措施,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二)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全面梳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短板,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解决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制度规范执行、数据权限管控、应急响应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单链路故障时 10 分钟内自动或手动切换至备用链路,有效提升信息化队伍网络安全应急能力。
七、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
(一)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调解、和解、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多形式化解争议纠纷,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对于行政案件,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主动加强与上级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二)持续优化信访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持续优化“信、访、网、电”多位一体的信访受理渠道,及时跟踪信访系统、局长信箱、来信来访等动态。组织加强信访舆情分析研判,积极与信访、公安、网信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分类制定化解稳控措施,提高信访处理质效,2025年累计妥善处置超40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内控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税费执法和行政管理制度机制,2025年累计出台和修订近20项制度规范。聚焦重点领域事项,开展执法督察、专项治理、风险排查、执法规范性检查等,紧盯“两权”运行风险。持续健全内控机制,逐步提升防控效能,充分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和RED功能模块,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防控,充分利用内控平台过错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和纠正,减少税务执法错误产生。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围绕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2025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和修订县局和分局《权责清单》及《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挂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答复率达100%。累计发布欠税公告3次、非正常户公告12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12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扎实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十、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以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党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将法治政府精神贯穿到各项税务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税务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
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向市税务局和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统筹组织、亲自部署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坚守依法治税原则,及时有效解决各类问题,推进税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定期召开政策法规培训会议,确保普法培训实现“全员覆盖”,结合工作实际,2025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员培训。二是主动适应深化税费征管改革要求,及时开展政治能力与业务培训班,实现全员参训,进一步筑牢税务队伍法纪意识、规范执法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统筹抓好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累计进行了20次章节测试和4次模拟考试,实现全员通过。四是筑牢青年干部依法行政根基,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训课程包括税费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让新进人员真正做到扣好第一粒扣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25年,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一是法制人才力量较为薄弱,法制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二是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应对复杂性税务事项处理水平不足;三是部门间协同共治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够及时,联合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好前期有效措施,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新发力点,系统抓好法治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向前、稳中向好。
一是坚持深化思想引领,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等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聚焦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关键时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法制人才力量。重点提升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鼓励支持税务工作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提高税务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重大税务事项、行政争议处理和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等事项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持续推进精确执法,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常态化联动,推动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协同,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合力,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