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2023年6月7日决定:
唐杏茹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职务;
房铭锋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职务;
张伟祥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职务、专业技术员职级;
李剑波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专业技术员职级;
刘振辉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肖丽娟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
陈淑如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
曾晓敏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
以上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自2023年6月7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