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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2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2-10-25 10:59: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县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2022年10月2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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