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新恒达鞋业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我分局已向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提供纳税担保适用),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税务事项通知书》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税务事项通知书》领取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8号
咨询电话:0750-8936592
办税服务厅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8号
咨询电话:0750-8936650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