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6年46号公告)第十二条的要求,发布2021年度经评定后的一类和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