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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6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发布2021年度经评定后的一类和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