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新城路办公区采购空调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11:24: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新城路办公区采购空调目公告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

新城路办公区采购空调

采购方式

简易询价

预算金额

102000元(人民币)

采购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529 日  17: 30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10台空调,品牌型号分别是:格力3匹冷暖变频柜式空调KFR-72LW/(72436)FNhAp-B3JY01(220V)1台,含原装5米加厚铜管;格力3匹冷暖定频柜式空调PF7.2WQ/NhC-N3JY01(380V)1台,含原装5米加厚铜管;格力5匹冷暖变频柜式空调PF12WPdQ/NhA-N3JY01(380V)8台,每台含13米加厚铜管分别安装到新城路办公区6、11、12、13、14楼有关股室,预算金额10.20万元。空调含送货上门上楼免费安装.包含高空作业费,中标供应商整机保修6年,保修期内每年免费提供清洗保养一次。(清洗含高空作业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价需提交资料:(1)报价综合资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表;(5)近1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6)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相关行业资质:(8)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9)同类采购成功案例;(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1)至(6)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7)至(10)项为可供选择提供的资料。

投标报价递交地点

报价资料可邮寄或上门提交,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8号,收件人:鹤山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  梁家盛 收,联系方式:0750-8878896。

备注

具体采购事宜按《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