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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批农产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7:28:10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公告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核定方法

核定结果

核定期限起

核定期限止

农产品单耗数量

农产品耗用率

1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去肚鲫鱼

鲫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1.3366

 

2023-09-01

9999-12-31

2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黑鱼片

黑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2.6285

 

2023-09-01

9999-12-31

3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去肚黑鱼

黑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1.3700

 

2023-09-01

9999-12-31

4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草鱼片

草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2.6896

 

2023-09-01

9999-12-31

5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去肚草鱼

草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1.1687

 

2023-09-01

9999-12-31

6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鳙鱼头

鳙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1.1428

 

2023-09-01

9999-12-31

7


91440700735018033M

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

冻鳙鱼肉

鳙鱼

水产品

投入产出法

1.0961

 

2023-09-01

9999-12-31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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