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08:54:04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税,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上级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工作部署,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落实党委会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依法治税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

二是紧抓“关键少数”。严格贯彻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负责人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讲授“法治课”,把“一把手”述法作为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职责的强力抓手。

三是全员覆盖学法。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我局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依法提升履职效能

一是保障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发挥税收职能,坚决贯彻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做好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成立我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全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全程网上办、各流程快捷办”,推行“问办一体化”、远程帮办服务,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或自助终端设备,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等渠道实现自助办理。以辖区所有街道相关村居的党群服务中心为服务网格节点,点内税收网格员依托“粤智助”政务终端机等线上办税资源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村门口”智能服务。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侨都特色构建“税+侨”服务品牌,打造“三中心一平台”税费服务格局。与地方党政部门、银行等推出“侨资贷”“侨企贷”等专属金融贷款项目。打造“红+蓝”税费志愿服务品牌,深入企业、乡村、社区辅导群众办理税费业务3.95万人次,收集有效建议200多条,荣获第三届江门市机关“侨都杯”改革创新工作擂台赛服务增效类一等奖。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坚持做好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由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审查、清理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权益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要求,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在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邀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疑难问题研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不断促进执法决策专业化、规范化。

(四)创新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税收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日常练兵+实战比武”模式,结合税务系统“精准赋能促提升”活动,推动系统“互学共学联学”,实现干部互相学习、部门跨线条学习、上下级联动学习,开展素质能力测试活动,实现“税收业务+理论知识+实践能力”考核全覆盖。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培训和检查等形式,不断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理合法。

三是不断探索实施“柔性执法”。落实涉税“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促进税法遵从。加强税务执法分析模块的推广应用,结合市局向我局推送的《执法质量优化建议书》,我局依托该模块的数据分析,通过做好申报期满前的申报提醒、做好责改期内的改正提醒等措施,不断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四是强化对权利的制约与监督。持续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内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监控、税收执法督察、专项工作督导等查找税收执法薄弱环节。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畅通多种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与水平。

(四)创新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畅通涉税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特殊业务处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纳税人权益保障中心为纳税人提供多功能服务,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专岗人员和调解员及时开展咨询调解服务。同时拓宽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参与打造建立江门“侨梦苑”涉侨纠纷化解中心,成为涉侨矛盾纠纷化解领域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不断强化税收普法宣传教育。设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展税法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等系列普法活动,并积极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红+蓝’税费普法宣传矩阵”法治文化品牌创建项目,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

一方面是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对于综合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不足,不能完全发挥出新鲜血液的创造活力。另一方面是税收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拓展,尤其是与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司法保障等方面需要持续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会继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税收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二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始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围绕税收征管改革,着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助力江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