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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7:20: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408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李小冰(已调离)  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70420010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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