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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1:20: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依法治税理念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的“重头戏”和“必修课”,组织党委委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开展集体学法,对党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专题学习,运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章学习,并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作重点发言,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二是发挥“头雁效应”,抓好“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5年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议重要事项。党委书记讲“专题法治课”,提升全员思想重视。 

三是创新学习举措,开展全员学习。确保法治教育培训全员覆盖、全员参与、全员提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100%;开展新任公务员法治教育与廉政教育座谈,组织新任公务员备考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我局16名考生全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创新“办税点 + 社会面”满意度调查模式,覆盖18类业务场景,回收有效问卷约1800份、完成短信调查246份;每月跟踪29 项无感监测指标的弱项,优化薄弱环节;选派14名骨干承接全市热点业务,办结 11 笔企业“快返任务”,处理各类诉求906 条,响应办结率100%。强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联合多股室开展代理机构合规治理,组织培训警示教育2次、约谈63人次;运用 TSC 信用积分,400 分以上机构占比达 66.7%,200分以下机构占比达7.9%;推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工作,完成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评出A级企业2903户,截止12月底,“银税互动”合作银行共为711户企业完成信用贷款约8.03亿元。

二是“强基工程”推动税费服务升级。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税费服务进驻政务中心,高频业务延伸至 6 大政务点,构建“10 分钟税费服务圈”,日均办件超 257 笔,惠及超10万缴费人;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开展一线人员常态化培训12场次。创新举办“春雨润苗 强基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税费业务培训,截至12月底已举办10期,累计覆盖上千户企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践行“枫桥经验”,整合“优惠政策辅导专窗”“现金收缴专窗”等专业服务窗口,规范税费专业服务;建立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全年调解争议2321起,成功率 98% 以上。积极对接“百千万工程”要求,与东南村党支部深化共建,调配自助办税设备支持该村升级便民服务点,在产业对接与人才赋能方面提供支持,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助残扶弱”彰显税务温度。创新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率先成“助残工作室”,打造“党建 + 税费服务”“党建 + 助残扶残”特色品牌,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联合残联、社区开展“税惠助残”宣讲4 场,覆盖残疾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70余户,“线上 + 线下”实现政策全覆盖。设立残疾人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陪伴服务;全年为残疾人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1372.16 万元,惠及 5户。与广发银行合作推出“助残贷”,帮助12户企业获得助残贷,申请贷款金额25894万,破解创业融资难题,经验被《中国税务报》报道,获市、县政府肯定。

(三)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持续深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开展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在重大、疑难问题上充分听取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并对外统一公示,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修订权责清单,定期维护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培训,通过讲解实际案例不断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理合法。落实落细涉税“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一般纳税人登记提醒和自查辅导、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等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柔性执法。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审核,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权益性审核。

四是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向区政府报送依法治区、“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各方面材料。积极配合区人大法工委立法意见收集工作,组织联络重点企业参与《关税法(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等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累计报送修改意见7条,均被采纳上报,积极发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联”作用,助力民意搭上立二是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四)优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立足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和职能领域,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细化职责清单和应急响应流程,形成工作推进表,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25年为应对台风共发布应急预案3次,组建应急指挥专班,实行24小时值班应急值守制度,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单位财产不受损失,干部职工安全得到保障。

二是锤炼应急处置本领。组建应急队伍,整合干部职工力量,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各项紧急任务的应急储备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组建党员先锋队和党员突击队。为加强实战演练,2025年在勤政街办公区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应急试鸣演练。

(五)完善争议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提升纳税人遵从度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宗,4宗案件一审、二审均胜诉,胜诉率达到100%。建立区局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例专栏“法税知行”,案例选取区局真实发生的复议、诉讼案例以及其他地区发生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供内部税务人员学习参考,以案为鉴,不断促进税务执法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二是强化与人民法院协作联动。2025年我局与江海区人民法院签订日常法税协作联动机制,与区人民法院在不动产过户税费缴纳、相关涉税法律咨询等方面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时强化对外提供数据管理,回复法院有关不动产涉税情况、调取证据等方面来函共20份。

(六)不断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有力推进内部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管理、督察审计流程管理等手段,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紧盯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深入推进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强化干部责任意识,促进规范管理、规范执法。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畅通多种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主动走访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8次,了解是否有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完成第二届特约监督员换届聘任,开展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听取特约监督员意见建议,构建内外协同监督网络。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七)以“数”赋能智慧税务,强化法治建设科技保障

加快数电票推广使用,为纳税人提供更多开票服务便利。一是推广“支付即开票”。确认一户终端消费集团企业旗下的企业为试点企业,通过税企互联的方式成功推广“支付即开票”,消费者可在支付后立即开票,可进一步提升开票效率。二是加大“乐企”自用推广力度。加强辅导宣传,简化接入流程,截至目前已辅导辖区内47户纳税人确认接入乐企平台流程,为大量开票提供畅通渠道。三是做好废钢行业链条式管理,形成规范申报、规范开票的行业习惯,减少乃至杜绝废钢回收企业和利废企业大量取得省外发票的现象,提升辖区废旧物资税收管理质效,累计辅导37户企业自查补税及滞纳金2328万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推进税收协同共治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坚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

2025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税收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常态化学法用法,将法治思想融入到税费征管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培训,鼓励干部职工报考“五师”。

三是深化部门间协同共治。积极与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在税收征管、法院司法拍卖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推进法治税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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