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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膳食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17:03:17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膳食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为60万元。

三、项目服务商数量及服务期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商为1家,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供应商需提供服务要求

1、乙方确保按照甲方提供早、午、晚菜单进行备餐,为甲方两办公区食堂制作卫生安全口味俱的点心菜品;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两办公区食堂的就餐时间提供膳食务;

3、乙方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负责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两办公区食堂内的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

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菜单合理安排每周的菜点,并登记记录;

6、乙方一周至少一次向甲方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7、乙方向甲方提供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供应商应急服务预案要求

对本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等提供应急预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综合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表;

(5)近1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6)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相关行业资质;

(8)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

(9)同类采购成功案例;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2)、(3)、(4)、(5)、(6)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7)、(8)、(9)、(10)项为可供选择提供的资料。

六、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不接受分包。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123号,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姐;0750-3860229。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财务管理股 联系人:刘小姐;0750-3832520。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

磋商地址、电话: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123号,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0750-3860505。

九、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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