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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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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4 17:30: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沙税务分局负责长沙街道、沙塘镇辖区内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埠税务分局负责三埠街道、塘口镇辖区内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口税务分局负责水口镇、月山镇辖区内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赤坎税务分局负责赤坎镇、百合镇、蚬冈镇辖区内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鸡税务分局负责金鸡镇、赤水镇辖区内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苍城税务分局负责苍城镇、马冈镇、龙胜镇、大沙镇辖区内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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