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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出口企业评定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09:3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2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企业名单(数据更新于2021年7月2日)予以通告。

附件:2021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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